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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签证相关知识
移民签证(Immigrant Visa)
与绿卡(Green Card)有着密切的联系,取得移民签证就能取得绿卡。“绿卡”并非绿色,而是粉红色的外侨登记卡。绿卡证明持有者可以在美国永久居住,有权在美国合法工作。
拥有绿卡就须把美国作为永久居留地。倘若你在美国境外获得移民签证,你就得进入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并在4 个月内申请绿卡。不然,移民签证就会过期,获得绿卡的机会也就丧失了。
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境外连续居住1 年以上或在美国犯罪,享有绿卡的资格就会丧失。绿卡持有者在美国住上一个时期后,可以申请加入美国籍。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有资格申请绿卡,并且不受移民名额的限制。直系亲属指: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是这种收养须在孩子满16周岁以前建立。继子女或继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周岁前结婚,他们可同亲生父母或亲生子女一样享有获得绿卡的资格。
被视为“特殊移民者”也有资格申请绿卡而不受名额限制。目前,这种人士包括:某些曾经是美国公民者;被认可的宗教牧师;美国政府的前雇员;巴拿马运河公司或巴拿马运河区政府的前雇员;自1979年1 月以来一直在美国居住的医生。
美国公民的非直系亲属申请绿卡,要受移民名额限制。非直系亲属又分为六类优先人员和非六类优先人员。非优先人员只有在六类优先人员年度移民限额尚未用完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移民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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